挥霍集体资金组织旅游琼海一村支书被处分
经查,符万昌在任大路镇礼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组织该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和村小组长等人以学习考察的名义外出旅游,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大路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符万昌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