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5年 7月31 日15:30在我司拍卖厅公开拍卖:1、被执行人五指山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五指山市山水林溪小区3幢2单元101房(参考价:62.55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2、被执行人张国保名下位于琼海市博鳌镇珠联村委会的琼海博鳌建华环保砖厂(个体户)内的厦门华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QT6-15B混凝土制砖机械设备一套、龙工牌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一辆(型号:FD30T)和山东凯大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铲土车一辆(型号:DJ201005523X)、沙砖约32万块(三堆)(参考价:247602.5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
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7 月29日11:00止。
第2项标的瑕疵说明:1、以净价拍卖(如需纳税及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负担);2、按现状移交;3、成交后1个月内移交。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11:00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美兰支行;账号:39270188000052543。缴款用途处须填明:按顺序填写竞买人姓名或名称、报名竞买第1项标的请注明(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22号竞买保证金、报名竞买第2项标的请注明(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23号竞买保证金。
拍卖单位:海南润丰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7号港澳申亚大厦9楼
电 话:31650777 13337600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