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定安县公安局接到定城镇塔岭开发区某食品有限公司报案,称仓库重价值3万余元的1500余箱矿泉水被盗一空。随后,该局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判定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采取驾驶车辆作案。警方立即调取卡口监控,对事发前后在现场附近出现的车辆展开逐一排查。经过连续几天的大量排查,一辆车牌号为琼AXXXX8的嫌疑车辆浮出水面。
7月14日,该嫌疑车辆车主为黄某被抓获,次日,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谢某雄抓获。经讯问,谢某雄曾在该公司任职,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后因赌博欠债,故伙同仍在公司任职保安的冯某武盗窃矿泉水并雇黄某将水拉至琼海市低价卖给姚某程、林某任,获得赃款11000余元,二人对半分赃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雄、冯某武对其盗窃公司矿泉水,犯罪嫌疑人姚某程、林某任对其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