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获赔5000元
近日,福建省建瓯市练先生到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诉称,他5月份在建瓯市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298元的手机,前不久不小心将手机掉落地面,发生爆炸,导致其左小腿受伤。
练先生把手机残骸送到该手机店,要求进行检测,查明原因,给予赔偿。但商家只同意检测机身,不同意检测电池。而练先生认为手机和电池均是在该商家买的,且爆炸很可能是电池引起,经营者应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建瓯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接到练先生投诉后,马上展开调查,还说服厂家同意对手机电池进行质量检测。
经有关部门检测,该手机电池存在质量问题。面对确凿证据,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练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5000元,并退回手机款298元。(《中国消费者报》)
抽油烟机玻璃突然爆炸
碎片飞出3米外
7月31日上午8时许,家住广西南宁市友谊路的蒋先生家厨房发出“嘭”一声巨响,抽油烟机钢化玻璃爆炸后碎片飞出3米外。蒋先生的母亲当时正在厨房洗碗,“好险,如果我站在抽油烟机跟前,后果不堪设想。”蒋母抖落身上的碎玻璃说。
蒋先生马上联系了抽油烟机的售后服务以及厂家,但对方称24小时内回复,这让蒋先生觉得难以接受,“这是爆炸,不是平常的小毛病啊!”当天中午1时许,维修人员到场检查,在确认蒋先生没有操作方面不当的前提下,却无法判断突然发生爆炸的原因。蒋先生表示,爆炸时,抽油烟机处于关机状态,并没有使用。该售后人员称钢化玻璃被用于多款抽油烟机,但这种爆炸事件此前在南宁没有发生过,并承诺立刻向公司申请,帮蒋先生更换一台抽油烟机。(《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