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的物品需要用执法车运回城管大队仓库,而执法车容量有限、数量有限,往往是多辆执法车都装满了被暂扣的物品,而整治任务还没全部完成,且暂扣物品时往往遭到当事人的阻挠,甚至可能发生暴力抗法,因此需要多名城管队员共同在场。”美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韩椿畴说,这种整治模式耗时耗力,考察结束后美兰区城管执法局经研究决定改变相关的执法程序,制作专门的执法文书。
上午,记者在美兰区城管执法局见到了新制作的《证人调查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据介绍,这些文书都是为门前三包“量身打造”的。例如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就列明了不落实“门前三包”的7种类型,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在相应区域打钩并填写处罚金额即可,避免了以往每次进行处罚都要重新制作法律文书这么一种“费时费力费脑”情况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