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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5年 10月16日15:00在我司拍卖大厅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1、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7号郭燕娟与吴圣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吴圣本名下所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嘉博路铺仔村段(万特.上好华庭)1-A-1101号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42925号),建筑面积:105.81m2,参考价:425440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2、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8号王前扬与周南宏、黄国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周南宏名下所有的位于琼海市嘉积镇豪华路(昌鸿公司)103房产(房产证号:海房权证海字第12054号),建筑面积:123.41m2,参考价:817760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情况说明:以上两套房产按现状净价拍卖,产权过户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并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11:00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17:00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09689400000122;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7号、(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8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楼B;电 话: 66776139 13976325853;委托方监督电话:6532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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