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办案者如何才能不必听命于领导。要想真正解决司法公正问题,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明晰司法责任只是第一步,构建尊重司法权运作的环境,让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必、不敢也不能考虑法律之外的因素,只受制于法律,只需对法律负责,才是根本之道。
@浙江日报:近日,最高法出台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年底不立案”在一些地方法院成惯例,主要是想给出好看的结案率成绩。追求结案率没错,但有案不立就不对。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才是司法系统该追求的。如有与此相背离的,不妨让路。 (张 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