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日前表示,环保部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环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他透露,环保部还将研究制订《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违法责任人付出代价。(10月28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环评是环保的第一层屏障。这一程序以提前介入的方式,避免了环保管理陷入“上马就是烂摊子”、“生米煮成熟饭”的窘境。但遗憾的是,本该成为环境保护闸门的环评,在现实当中却因种种原因而没能拧紧,导致各种“跑冒滴漏”,一些环评机构在规划环评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有的环评机构只盯着利益,对项目违法问题不向环保部门报告;有的明知项目有瑕疵或存在环境或其他隐患,在环评书中不作说明,采取所谓“技巧性”模糊语言表述,甚至与建设单位一起合谋虚假材料……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了环评机构的公信力,而且给生态环境埋下不可预测的隐患,增加了事后监管甚至导致“烂尾工程”的成本,更甚者还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损害政府形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环评制度被架空,原因不外乎违法成本低。就在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在对环保部进行专项巡视时发现,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导致未批先建、边审边建、擅自变更等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花钱办证”、“花钱过关”大行其道,“红顶中介”的普遍存在正是原因之一。因此,环保部官员此次表示将对环评违法进行追责,并制定相应的追责制度,确实值得关注。
当然,对环评违法的追责要想及早落实到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一,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为环评创造公平竞争、促优逐劣的环境,培育起真正有信誉、有能力的环评机构。其二,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探寻有效对策,特别是要对环评机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予以惩戒。要强化连坐责任,对违法违规的环评机构和行贿者都要施以重典。其三,对于不能保证达标排放的项目,哪怕通过了环评也要勒令其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绝不心慈手软。
治理环评乱象已经到了需要用猛药和重拳的时候了。只有坚持零容忍,严格责任追究,才能确保环评这一牵涉国计民生重大课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从源头上为环境保护把好关,让环评真正成为一道保护环境的“闸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