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充分尊重民意,就是成功的听证会。长期以来,许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就是所谓价格听证会就是价格调整方案的选择会。但实际上,价格听证会不是涨价方案选择会,尽管实践上有的地方是这么做的,但这种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必须“在两套方案中选择一套执行”的说法也是没有根据的。
@法制网:近日,菏泽市纪委第三巡视组进驻市城管局,把意见箱放厕所,理由是保护举报人隐私权。此做法显然只考虑形式而忘了实效。防止举报人被打击,只有在法律上切实保障好举报人的权益,才能让举报人相信“邪不压正”,也才能切实发挥好巡视工作的作用。(张 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