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外交部部长、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主席法比尤斯介绍,希望各方能在今后两天加紧磋商,在10日前形成一份更加清晰的协议案文,在11日达成最终协议。
草案内容显示,目前各方在巴黎协议各要素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2020年后资金支持、行动力度等议题上的分歧依然明显。其中,资金问题被普遍认为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2009年,发达国家承诺在2020年前,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支持。在巴黎协议谈判中,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后以每年1000亿美元为基础,继续提高对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资金支持力度。
发达国家则不愿对具体支持金额做出承诺,倾向于在巴黎协议资金条款中使用模糊的语言表述,且希望扩大所谓“捐赠基础”,让发展中国家也承担出资义务。
欧盟委员会主管气候行动与能源事务的委员卡涅特7日再度宣称,世界经济形势已发生变化,“有能力的”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提供气候资金支持。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进一步说,欧盟认为,对“有能力的”发展中国家的出资要求应具有“强制性”。
这一主张受到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批评。国际乐施会当天表示,欧盟坚持这种立场不利于推动谈判进程。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说,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义务。可以鼓励发展中国家之间相互帮助,但这与发达国家提供支持资金有本质区别。他认为,要求发展中国家也承担出资义务是发达国家在资金议题上逃避责任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