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见右图)。
国办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元 旦: 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 节: 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 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劳动节: 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端午节: 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 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