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地香港基金互认正式“落地”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姜琳)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10日表示,内地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已经正式实施。内地和香港近日均已有基金管理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提出了申请,待获得注册后即可履行外汇登记程序。外汇局相关文件和系统已经准备就绪。

  所谓基金互认,指在香港注册的基金可以向内地投资者直接销售,内地符合条件的基金也可销售给香港的国际投资者。

  据王允贵介绍,按照11月发布的《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在实行进出各等值3000亿元的总额度控制基础上,外汇局不再对单家机构、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基金跨境发行销售项下相关资金汇出入不设币种限制,但要求每只基金客地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该基金总资产50%。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深读民生观察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千年古郡 魅力儋州
   第008版:专题
   第009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0版:地税周刊
   第011版:金融周刊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焦点
   第015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世界新闻动态
   第017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18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9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20版:房产家装周刊
人民币汇率短期波动不应视为趋势性贬值
内地香港基金互认正式“落地”
国内首款自主产权汽车光感智能遮阳板正式发布
投资者应做好三大准备
沪指震荡跌0.49% 创业板逆势涨逾1%
海口万达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