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专项基金支持的投资项目由双方共同推荐。哈方负责落实哈国相关优惠政策,并协调各相关方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落实。丝路基金将积极与哈方金融机构及企业进行对接,开展合作。
同日,丝路基金还与哈萨克斯坦巴伊捷列克国家控股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综合运用金融、信息、法律、组织等资源,以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在中哈产能合作专项基金框架下开展合作,共同寻求产能、创新、信息技术等优先领域合作机会。
丝路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合作将着力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哈方“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促进双方共同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