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海国投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海国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2014年9月30日,海国投公司资产清算总值30141367.31元,负债清算总值603708452.59元,所有者权益清算总值
-573567085.28元。本院认为,海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5年12月10日裁定宣告海国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