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谭绮雅与被执行人屠建章执行一案,陵水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作出(2015)陵执字第83-11号执行裁定。裁定变卖被执行人屠建章名下所有的位于海南清水湾碧睛度假城A16-1区二期F-10型2层205房(合同备案号:A00008199)。变卖价格为:741568元人民币。变卖该套房产所产生的税款按照国家纳税的规定,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屠建章各自缴纳各自的税费。变卖标的物瑕疵说明:该房屋的产权证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
有意购买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到本院司法技术处报名和缴款(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0898-65328281、65301137),变卖方式为:报名并付清款项者优先。缴款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09689400000122;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缴款用途处按顺序填写:购买人姓名或单位名称、(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36号变卖款。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