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自由何必伸手
常言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党纪国法高悬在上,警示教育历历在目,谆谆告诫言犹在耳,既贪恋监狱外的自由,又为何要伸手?于这些贪官而言,真是“黄金壮起荒淫志,千百锭买张招状纸”。无论是一万、两万,还是百亿、千亿,到头来终不过是“买下了”一纸罪状。奉劝为官者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前车之鉴就在眼前。这正是:
锒铛入狱遭法办,
为囚仍念昔日权。
意志不坚后悔难,
早知今日何贪钱?
为官均应以此鉴,
清廉为官贪为犯。
(图/王铎 文/饶思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