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康乐花园项目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建设的合法医疗保健项目。冯某欣为阻止康乐花园项目建设,经与陈某熙等人商量后,由其建立微信群,在该微信群里夸大渲染麻风病对环境影响及危害,发表大量有煽动性的过激言论。
2014年11月18日,千余名群众在三江镇菜市场聚集后,前往康乐花园工地阻挠施工。现场群众经煽动后开始驱赶、殴打工地工作人员、打砸活动板房并推倒工地围墙,掀翻、打砸、损毁27辆执法车,毁损部件经鉴定总价值16万4千余元,27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欣、陈某熙等人在微信群里谋划并煽动聚集上千群众集会、罢市、示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同时被告人陈某熙、吴某强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妨害公务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熙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吴某强有期徒刑1年8个月;被告人吴某勇有期徒刑1年5个月;被告人王某琪有期徒刑1年2个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欣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被告人杨某如有期徒刑1年2个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兴、柯某忠有期徒刑1年1个月;被告人何某荣有期徒刑1年2个月;被告人冯某超、欧某勇、蒙某林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两年。以妨害公务罪和前罪贩卖毒品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军有期徒刑1年4个月。13名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