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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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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为饮食安全留“根”

  12月23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的饭堂里,工作人员将刚煮好的饭菜取样后装在容器里,并贴好标签储存进冰箱里保存两天,这样,如果学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能有根可查。

  据介绍,为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琼中县学生营养办公室要求每个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本报记者 陈元才 特约记者 黎大辉 通讯员 朱德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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