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为饮食安全留“根”
据介绍,为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琼中县学生营养办公室要求每个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本报记者 陈元才 特约记者 黎大辉 通讯员 朱德权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