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和三沙获评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经评审、公示并通过国家海洋局局长办公会审议,此次国家海洋局确定了12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以及海南。
据了解,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在于优化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培育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树立海洋生态文明理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