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263个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足三成,近日海口提出,力争2017年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达到80%以上。(今日A04版)
物业公司本是业主们雇来的“管家”,但管家们“反仆为主”侵害业主权益、服务质量低劣的现象十分普遍。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们才能够对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监督,也才能拧成一股绳来维护自身权益。
帮助业主行使权利、成立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不能缺位。除了积极作为、管理指导、宣传发动外,相关部门还需要适时降低成立“门槛”,想方设法促进业委会的成立,强化物业公司服务功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物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