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我省拟成立海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将指导试点地区严格落实试点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规范试点运行。
试点过程中,我省将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建立完善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试点地区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研究完善配套财税政策,探索针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财政奖励、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差异化监管政策,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计算规则和激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