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海南省委提出,由于海口市没有湿地保护条例,羊山湿地也未列入生态红线,加上政府和企业对湿地的保护意识薄弱,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可以随意对羊山湿地的水域进行排干和填埋,通过改变湿地现状开发土地。此外,羊山湿地附近分布着不少村庄、养殖场、工矿企业和“三无”小作坊,产生的固体污染和废水大部分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到羊山湿地。此外,羊山湿地大部分水域都受到水葫芦和大薸的危害。
为此,民盟海南省委建议,海口市应在国家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框架下,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整合与湿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和实施《海口市湿地保护条例》。并结合全省“多规合一”和划定“生态红线”的要求,海口市应尽快建立全市湿地保护红线,把羊山湿地纳入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