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1号标的拍卖后,契税由买受人承担,除契税以外的其他所有相关税费由出卖人承担,承担方式为在拍卖所得中扣除;2号标的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等依法由各自承担。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上午11时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12时前按标的物对应金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到拍卖公司了解详情及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09689400000122;开户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缴款用途处应注明:竞买人姓名或名称,1项标的注明(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63号竞买保证金;2项标的注明(2015)海南一中法拍字第66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中南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6号海外大厦三层;电话:66747557 13907628809。法院监督电话:0898-65328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