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提供的合作条件
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提供的合作条件是位于保亭县三道农场场部主干道东侧的现状建设用地约20亩,初步估算可建设的建筑总面积为15041平方米(注:最终应以规划部门审批的面积为准),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仅负责提供现状土地,建设资金由合作方承担,合作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论法律规定由何方缴交,均由合作方承担。
二、合作企业的责任和权利
合作方负责报建审批手续及其因之产生的费用,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配合提供相关材料。项目建设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费用均合作方承担。换言之,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除了提供现状土地及配合办理手续之外的一切资金和手续均由合作方承担,合作方自判决断其间的法律风险。
项目建成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产权无偿属于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注:合作方不拥有任何产权),但农贸市场由合作方租赁经营40年,租赁期内,合作方按年度或分期全额向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缴交租金。租赁期间房屋及设施的维修由合作方负责。
三、建设资金
项目建设资金由合作企业在建设前汇入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设立的专用帐户,由农场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给施工方。
四、报名事项
有意参与合作的企业可到海南省保亭县三道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咨询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18日。联系人:吴星雨(83882203,18907633066)。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营三道农场
201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