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要求,要认真组织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地排查整治各种安全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别是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包括实验室)、毒麻药品安全、微生物运输储存安全、特种设备(包括供氧设备、高压锅炉、电梯等)安全等重点环节、要害部位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规定,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问责,涉及渎职犯罪的,转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