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7月1日)。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www.hkup.gov.cn)。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391101793@qq.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规划局规划编制审查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54房,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82,联系人:谢宇
海口市规划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