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赛琼,曾令波,郑桂琼,曾祥政,曾令昌不慎遗失位于澄迈瑞溪镇群庄村民委员会南文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澄迈瑞溪镇集用(2011) 第00294号,面积207.85平方米。该权利人已于2016年04月13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并声明作废。现土地权利人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使用证。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注销上述土地使用证,并更正权利人为曾令波,陈赛琼,曾雪芬,曾令群,曾令庄,曾令山,曾令亲,曾令旗,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籍岗308室(电话:67629320),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原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