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全力配合“双创”创建达标工作,规范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增强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意识,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我局已制定《关于建立我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海住建业[2016]59 号文),决定从今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立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从事室内装饰装修的企业及专业执(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海住建业〔2016〕59 号)相关要求,通过海口室内装饰协会( http://www.hk-d.net)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海口市装饰装修管理信用档案申报表》,并尽快携带申报的书面材料和表格电子版到海口室内装饰协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二、我局现决定委托海口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全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工作。海口室内装饰协会应努力克服人力财力方面困难采取措施开展建立室内装饰装修信用档案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室内装饰装修信用档案建立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完满完成。
三、室内装饰装修信用档案建立的完成时限为 2016 年12 月底。
四、凡不参加我市室内装饰装修信用档案的本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不准办理企业资质晋级审批、工商执照延续核定和换证,不准参加我市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招投标、评标和评优,专业人员不能参加执(从)业资格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
五、申报地点:海口市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和平南路 59 号海狮大厦 10 楼,咨询电话:65367542,68724560;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负责人:郑理治(13876774488),联系人:舒琳(18789261008)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