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8月05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
966123
当前版: 01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暨处置公告
根据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16年8月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豆瓣
0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深读社会观察
第006版:读+
第007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8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拍案
第011版:中国新闻科技
第012版:世界新闻动态
第013版:广告
第014版:广告
第015版:金融周刊
第016版:房产周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暨处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