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善学利用其担任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长治市委书记、中共吕梁市委书记、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等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11.468607万元。杜善学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61.753551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杜善学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杜善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杜善学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