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前申请报废且符合条件的“黄标车”车主,根据不同的车型、不同淘汰时间,每辆车补贴标准为4000元到16000元不等,为鼓励尽早淘汰,我省在原有“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加以奖励,从通知发布之日至2017年7月1日之前办理提前淘汰的车主,可再领取2500元到9000元不等的奖励金额。2017年7月1日以后办理提前淘汰的不再给予奖励,2018年1月1日以后办理提前淘汰的不再给予补贴。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让积极响应者吃亏,对通知发布之前,已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车主,可凭相关材料再申领相应的奖励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