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指出,全省人民法院要发挥政治优势,在省委领导下,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要借助科技手段,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实现人和物查询的全覆盖,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在会上表示,全省法院还要从省情、院情出发,在省内五个试点法院取得经验基础上,按照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研究海南法院执行改革方案,及时报省委审批。按照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海南工作落实措施,报省委审定后实施。要把执行改革纳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当中通盘考虑,同步推进,防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碎片化问题。
下一步,省高院将派出三个工作组深入全省各级法院,就执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力化解执行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