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9-3号鸿禾温泉大厦第15层1507房(证号:HK420749号,建筑面积:83.02m2)参考价44.199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现将第三次拍卖事项公告如下:1、拍卖时间:2016年11月23日11:00;2、拍卖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港澳申亚大厦25层北;3、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17:00前,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2016年11月21日17:00前,以款到帐为准;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0541; 6、缴款用途须填明:(2016)海中法拍委字第43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标的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85002、68585005;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898-66721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