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5年期间,杨某某冒用中纪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身份,骗取了海航金鹏CIP要客会员身份,又在海口市南大桥附近通过他人伪造了印有海南省政府机关、海南省机关字样的出入证,通过主动介绍及参加宴请的方式,结识海航CIP要客会员以及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等人员,开始了招摇撞骗之路。
在从事社会交往过程中,杨某某谎称或默认自己“杨主任”的身份,故意向他人显露带有“中纪委”“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字样的信封,接受他人宴请,销售白酒,获取交易机会,并曾向邢某某索要价值11000元的茶叶。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已将邢某某的茶叶款11000元全部退回,依法可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