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矿业开采及碎石加工,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2、参与海南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人,受到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禁止参与竞买处罚且期限未满的不得申请竞买。
3、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采矿秩序过程中不存在乱采、滥挖、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无因未履行义务被取消竞得人资格、冒用采矿许可证等不良行为。
4、须提交《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样本见挂牌出让手册)。5、须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6、遵守采矿权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四、竞买咨询及竞买申请
1、有意竞买者可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查询和获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加钗农场四队花岗岩建筑石料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该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2、竞买申请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2016年12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
五、竞买资格审查与确认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在2016年12月15日下午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可于当日下午咨询审查结果:65236087)。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
2、挂牌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10:00;
3、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4、挂牌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省政务服务中心旁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室。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国家政策的调整不能继续开采的,以及因矿产开发利用需要使用的土地和其他临时用地、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及需协调解决其他事宜的,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权益人协商解决,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涉及到林地、土地使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进场公路建设等有关事项,由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处理和办理相关手续。
3、竞得人需另支付《地质勘察报告》13万元、《环境风险评估报告》5.8万元、《采矿权评估报告书》8万元等编制费用。
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6年12月1日组织矿区现场踏勘及答疑,有意竞买者请于当日上午9:00时前到该局集合(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13648646487,联系人:赵慧莹)。
5、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 65236087 65303602 联系人:陈女士 李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ggzy.hi.gov.cn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6年11 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