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制度的构建需要大的转换,当前的税收激励基于政策性优惠,临时性、被动性、特惠性的税收激励政策多,而法定性、开放性、普惠性和主动性的制度激励少,其效果有限。税制改革要有新的理念,要少搞短期性、不定式的优惠政策,以税收法定和创新宏观环境优化为出发点,以税收收入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的相互适应和协调为着眼点,将创新理念真正融入到现代税制建设中去。(摘编自12月5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