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给扶贫干部常念“紧箍咒”,日前制定了管理办法,加强规范管理驻村帮扶工作,五种情况下将召回驻村扶贫干部。(12月30日《海南日报》)
大众对汽车、手机等产品的召回制度比较熟悉,其主要目的是对产品的重大缺陷等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补救。而海南的驻村扶贫干部也有了召回制度,令人感到新鲜。除了因病、家庭有特殊困难等不能坚持驻村工作的情况之外,这项制度主要剑指素质、能力等方面不适应驻村工作,以及工作作风散漫、不尽职、不尽责,驻村帮扶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召回顾名思义,对象总是有问题的,抛开被召回者一年内不得提拔晋升这样的“惩罚”不谈,仅是召回本身也足以让人脸红心跳,面上无光了。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已经到了时不我待的关键时刻。驻村扶贫干部原本承担着带领帮扶贫困群众挖掉穷根、奔向小康的殷殷期待,但还是有少数派驻干部作风漂浮,蜻蜓点水,“下不去”“待不住”“干不好”,有的很少在村里出现,更谈不上访贫问苦,有的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还停留在转一转、看一看,有的思路僵化,知识老化,拿不出有效的脱贫办法。但驻村不是儿戏,更不是马放南山,无所事事,是要以实实在在的脱贫效果说话的。我省制定包括召回在内的管理制度,就是要给扶贫干部戴上“金箍”,套上“辔头”,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鼓励苦干实干,全心投入,向驻村工作要实效。
召回制度的建立,向广大干部宣示了我省狠抓脱贫攻坚的决心,也堵死了部分干部投机取巧、为官不为的侥幸心理。要真正让心“驻”下来,切实担起扶贫干部的职责,为帮扶村及群众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出谋划策,把扶贫工作做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这才是精准扶贫的深刻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