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了中成药命名的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即为“避免暗示、夸大疗效”原则。意见指出,要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据介绍,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也就是说,一旦意见实施,市面上已被批过的药名也通通要改。
药品改名字,可能涉及的范围有多广呢?在CFDA药品数据库国产药品一栏中,分别将上述字样输入,可粗略检索到共5326个药品批文。其中,光名字中含有“灵”字的药品名称就涉及2349个批文数。对于药企而言,改名字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名字的小小改动,包装材料、说明书、小盒、纸箱、标签通通要变动。
网友们对此褒贬不一。有网友拍手叫好,认为夸大疗效的药名的确误导了不少消费者,药名早该规范管理了。也有网友指出,像“速效救心丸”“风油精”等药名已经深入人心,一刀切的改名方式不可行。
目前,《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还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按照公告,社会公众可于2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金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