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完善
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各级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投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努力做到民族地区每个市县建有一个带有座位看台的灯光球场;积极办好民族文化团体;办好四年一届的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据统计,近5年来,全省公共文化体育工程共投入38.8亿元,实施3类11个重点项目。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1.0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2.9亿元,市、县财政投入10.4亿元,带动社会投资4.5亿元。民族地区6个自治县、3个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市全部建成带有座位看台的灯光球场、标准的露天田径(足球)场、室内羽毛球(毽球)场和多功能的体育广场,陵水黎族自治县、万宁市建成可举办国家级赛事的龙舟赛场,陵水黎族自治县还建有可举办篮球、珍珠球、排球、羽毛球等综合赛事的全封闭式的体育馆。
民族体育竞赛项目得到普及推广
海南建省以来,我省民族工作部门和体育工作部门非常重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传承和发展。
一是结合我省实际,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列入我省举办的各类民族传统体育比赛活动。自2008年以来,我省坚持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部分竞赛项目,列入省政府主办的一年一度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内容。在已举办的5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也坚持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作为比赛的主要内容。除马术类、摔跤(博克)类项目之外,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其他竞赛项目,我省代表队都在全国赛场上参加过竞技。
二是设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至2015年,我省已在两所高校、6所民族中学设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每一个基地都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2至5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每一个项目都有一支较为稳定的队伍,并指定专门的老师(教练)负责训练。
民族体育资源得到保护开发
我省重视海南本土民间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继承保护与创新发展工作,挖掘了一批符合体育运动科学规律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攀藤摘花、穿藤圈、藤球、葫芦竞渡、顶杠(棍)、转风车、赶狗归坡、拉乌龟、攀爬椰树等竞赛项目。
其中,攀爬椰子树项目经过多年推广,目前已形成具有严格赛事规程和规则、专业裁判队伍、专门比赛器材的体育竞技运动项目。目前攀爬椰子树已正式列入一年一度由省政府主办的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的传统体育比赛项目,以及第四、第五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并成功举办了一届全国邀请赛,深受广大群众及省内外游客的喜爱。
为加强民族体育资源保护,我省将黎族传统体育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目前,黎族打柴舞(民间传统体育跳竹竿)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黎族传统体育和游艺已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我省还充分发挥高校力量,深入挖掘和研究黎族传统体育的起源与特性,将黎族传统体育教学与实践列入高校民族传统体育实验班的精品课程项目。
民族体育竞技水平大幅提升
1988年建省以来,我省共组团参加了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项目逐届增加。
据统计,我省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竞赛项目仅有龙舟、射弩、陀螺、押加等4个,到第九届,参加竞赛项目增加到12个。从实现奖牌零的突破到获得一等奖的成绩,我省不断争取进步。特别是在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上,我省代表团共获得45个奖项,其中,6个一等奖(竞技3个、表演3个),14个二等奖,25个三等奖,是我省参加的历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取得的最好成绩。
为提升我省民族体育竞技水平,我省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1994年,第一届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在通什举办,之后分别在五指山、三亚、陵水等地成功举办了五届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自1994年后形成了每四年举办一届的定制。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举行,不仅带动了群众性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而且在发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规范运动规则、提高运动水平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全国、全省民族运动会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走向了规范化,带动了竞赛水平的提高,而我省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又为全国、全省民族运动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彼此相辅相成,上下互动,有效地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黎刚 吕妍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