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暂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省人民政府及其住建、文体、民政、渔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及时总结经验,并适时就暂停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不宜停止实施的,及时恢复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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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在海南经济特区暂停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决定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毕志强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白志勤、李永喜、吴伟雄辞去 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