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党恩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东史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阮慧婷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谭永强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锋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东涛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苟守吉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麦唐胜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亚琳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文和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东史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彭志新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