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定安合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永菲、梁小青、梁永壮、王业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中,拟拍卖已被查封的登记被执行人梁永菲名下位于海口市金贸西路26号中城商住楼的四套房产,房权证号分别为:第5层C512房(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242974号)、第5层C506房(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243015号)、第5层C505房(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243014号)、第5层C511房(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242976号)。
凡对上述财产持有异议者,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联系电话:63833855
2017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