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农民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于2016年4月15日被判非法经营罪,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于2017年2月17日由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
王力军于4月10日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和公安局分别递交了《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共计申请国家赔偿38889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