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免去叶祝青在海南润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并任命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执行董事林家荣担任。
二、通过《海南润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 二十五条内容进行修改。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