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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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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本报海口4月17日讯 (记者丁平 通讯员黄汉平 钟坚)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17年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我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016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428起,死亡9人,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1979万元,除受伤人数外,其他3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36.7%、18.2%和17.6%。此外,被国务院安委办督办和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的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

  会议要求,要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市政消火栓、 消防队站、消防车辆装备等建设。按照“做精公安消防队、做强专职消防队、做实微型消防站”的思路,着力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

  副省长李国梁出席会议并为201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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