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7年05月0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2015)海中法执字第179号

  因执行案件需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依法对位于海口市海秀路8号乐普生大厦三套房产进行变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名称,变卖底价、期限:

  标的物:位于海口市海秀路8号乐普生大厦第七层(证号:海房字第HK154836号)、第八层(证号:海房字第HK154840号)、第十一层(证号:海房字第HK154838号)房产。

  变卖价格:第七层1712.81平方米,第八层1037.76平方米,第十一层2126.07平方米。上述三套房产整体保留价3147.2704万元。

  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变卖期内。

  三、应买人应买价格可高于本院确定的变卖价格。变卖期限内,最先汇入购买款者为买受人;同一天内多人汇款的以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如果购买款一致的,本院将择日举行现场变卖会。变卖会采取竞价方式,参加者仅限于当天出价最高者(有效汇款自公告之日起,汇款人必须在汇款后4日内与法院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四、应买方式:应买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汇款凭证向本院执行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 “愿以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

  五、本院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009454800000149,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六、产权过户费用负担:标的物按现状整体变卖,变卖成交后,房产过户所需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注意事项:基本上述标的物所产生的物业费、维修费等情况不明,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四月四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评论
   第005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6版:脱贫攻坚进行时特别报道
   第007版:专题
   第008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海南新闻民生/社会
   第012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3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4版:广告
   第015版:广告
   第016版:广告
   第017版:广告
   第018版:广告
   第019版:广告
   第020版:健康周刊
海口入围全国骑行量增幅最大前五城市
三亚林旺路口至亚龙湾段 明年春节前通车
省一中院开展 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我省去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6988件
琼海一客栈被罚1万元
水上清洁队 下水来清淤
国际旅游岛讲坛 第287场讲座预告
关于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
公告
公告
招标公告
《琼海市嘉积城区富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B-28-1(局部)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修改的公示
长弘·御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公示启事
海口龙兴国际大厦项目应用太阳能热 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规划公示启事
《琼海市潭门中心渔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E-02-03地块局部用地规划条件修改的公示
房屋招租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关于定安南丽湖别墅房屋建筑物的处置公告
中标公示
迁坟登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