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现象不少可归咎于企业责任的缺失,但也不乏政府的管理缺位。只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报告》真正确立为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晋升、工资分配、评先评优等挂钩,让考核者尽到责任、被考核者勇于担当,我国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才能真正见到成效,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才能根本改善,切实助力我国现代化进程,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唯此,农民工监测调查这项早在2008年就建立的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其设计的初衷,真正发挥监测与评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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