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生态环保局局长周焕波介绍,经调查发现,项目承建方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5月20日18时至20时之间通过抽水泵及软管将地基处的工程废水抽至项目下方的荒地,最后排入美舍河。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私设临时排污暗管排放工程废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
“当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周焕波介绍,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踪该项目排水问题,如若下次检查还发现有违法行为,将启动“按日计罚”模式。据悉,“按日计罚”是指排污企业无法按期实现环境监管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逾期1天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上不封顶的处罚管理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