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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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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摊既要“身份证”也要“健康证”
  海南观察

  ■ 袁锋

  日前,《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海南日报发布,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长期以来因难以取得合法证照而处于“地下经济”地带的食品加工销售小摊贩,将取得属于自己“名分”。

  几张桌子,几把椅子,甚至只需要一辆推车,路边小吃摊的生意就能红红火火地做起来。爱之者食髓知味,乐在其中,厌之者则眉头紧锁,抱怨连连。不少人的早餐、夜宵都喜欢在路边摊解决,而有些路边摊甚至承载了一些人十年、二十年的味觉与情感记忆。因此,虽然路边摊存在着种种“原罪”,但又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流动经营的摊子,就这样在城市管理、食品监管和法律规章的边缘地带辗转腾挪,野蛮生长。

  监督管理如同治水,对于现实存在的百姓需求,一般来说堵不如疏。此次出台的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摊贩要办理登记,发放信息公示卡,可以说将解决路边摊名分问题,赋予合法地位,让他们“转正”。有了相关规定,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做生意,不用再提心吊胆过日子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相关“原罪”就能迎刃而解。新举措、新办法,试图重新定义小小路边摊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赋予监管部门和摊贩自身更多责任,为食品安全和城市环境开拓新天地。

  食品卫生和安全状况参差不齐,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噪声、油烟、垃圾、污水等扰民和污染环境,是路边摊最集中的一些共性弊病。互联网时代,监管不仅要在技术上更新换代,更要在思维上跟上潮流,方能让消费者香在舌头、甜在心头。笔者通读这份监督管理办法,发现其中也提出了一些较有新意的对策。如要求张挂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科学划定经营区域或者临时区域,合理确定经营时段,并提供必要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在管理长效机制上,为摊贩建立诚信档案,对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向社会曝光其违法行为。

  应该说,对于食品摊贩采用这些监管手段在我省还比较新颖,如能得到严格执行,有望起到明显的效果。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监管手段不执行是掣肘,执行中走样变形也是掣肘。以往在摊贩管理中采取过设立城市疏导点等一些对策,也出现过疏导点被私下收取高昂入场费等歪曲政府本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走样问题。如何避免新的管理规定重蹈类似的覆辙,如何兼顾方便百姓与环境治理,如何在摊位的分配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公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等,都是需要政策制定者和监管执行者孜孜以求、深度思考、躬身实践的现实问题。面对求新求变的舌尖风潮,需要始终关注的,是食品背后,人们对健康的渴望、对城市品质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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