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所设立及从业规定条件,在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或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在海南省内设立的分所;(二)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规范,声誉良好,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在五人以上(含)、且在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四)律师事务所愿意且有能力为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全辖分支机构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并接受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的监督管理。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6月2日
发标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1号中银大厦1113房
邮编:570102 联系人:王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66562200、66562183 (传真)665622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017年5月27日

